台北市內湖女童遭砍殺斷頭案,立委王育敏提出修法,故意殺12歲以下小孩,判死刑或無期徒刑;資深檢察官認為,光提高法定刑無法解決問題,應解決減免刑責的漏洞。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今天發生殺童命案,33歲王姓男子持菜刀對4歲女童頸部猛砍、下手凶狠,造成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立法委員王育敏提出修法想法,若故意殺12歲以下小孩,被告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過,資深檢察官指出,問題不在刑法本身,而是法官為了不判被告死刑,而有濫用或濫行解釋兩公約而減免被告死刑。他說,以今天這起女童命案來說,如果嫌犯真的有精神障礙,不要說判死刑,連無期徒刑可能都沒有。光是提高法定刑,不去解決後面減免刑責的漏洞,「這是在騙外行人」。檢察官表示,刑期再重,法官如果找盡各種理由減輕被告刑責,也是白搭。另一名檢察官指出,最高法院日前撤銷一件死刑判決,一名現役軍人勒殺女友母女並姦屍,最高法院認定手段不夠凶殘,未達判死刑程度。但事實上,如果曾看過卷,看過現場屍體照片,會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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