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49歲已婚並育有3名子女的黃姓男子,竟將狼抓伸向自己高中同學未成年的兒子。去年7月某日,黃男載妻兒及年僅17歲的被害人至台中看中醫,回新竹後先支開家人,再拿酒邀被害人共飲,待被害人酒醉,趁機強制性交,新竹地院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年8月。黃姓男子與高中同學感情融洽,雙方家庭彼此相熟、住處也在附近,也因此認識被害人。去年7月,黃男駕車帶老婆與自己的3個小孩、另名友人及被害人共6人前往台中某中醫診所看診,當晚回程先載友人返家,抵達新竹後竟對被害人萌生性慾,未先送被害人回家,反而將車子開往自家透天住處,並打發妻兒下車,自己則與被害人留在自家車庫。「喝完,然後我們就走。」黃男拿出啤酒給年僅17歲的被害人,被害人因不勝酒力,黃男伺機表示要幫忙按摩,將人帶進車庫旁房間並鎖門,脫掉被害人衣褲又用嘴巴含住被害人生殖器,猥褻、性侵得逞,事後載被害人回家,路上還安撫「放鬆」。被害人返家後將遭遇告訴媽媽,家人報警處理。黃男否認自己曾對與自己兒子同年紀的被害人伸出狼爪,法官認為,兩家距離僅相隔2.6公里、車程約6分鐘,按常理應先送被害人回家再順路返家,實在沒必要繞回家,綜合雙方所述,認定黃男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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