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 星期二
回應2758決議 馬:封殺我參與聯國組織
馬英九下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會中進行我國出席WHA之相關裁示。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馬英九總統今(9)日下午召開國安高層會議,研商我國參與今年「世界衛生大會」(WHA)應處措施,會中由外交部長林永樂與衛福部長蔣丙煌提出報告,與會人員尚有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張善政、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高華柱、總統府副秘書長蕭旭岑、國發會主委林祖嘉及陸委會主委夏立言等政府相關部會首長。馬總統於會中裁示:有關「世界衛生組織」(WHO) 發出對我方參與第69屆大會(WHA)邀請函,其中提及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WHA第25.1號決議以及上述文件中之「一個中國原則」等文字,外界有人認為與台灣參加WHA沒有關係,這是很大誤解。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在1971年10月25日聯大投票表決「中國代表權案」問題(當時通稱「排我納匪案」)所通過的決議。當年中華民國代表基於「漢賊不兩立」的原則,在投票前毅然退場抗議。當時聯合國、國際社會及兩岸間對「一個中國」的詮釋,都具有排他性質,可說「有你無我」的。事實上該決議雖未直接處理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民在聯合國代表權的議題,但對我國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的機會,造成全面封殺的直接效果。這是為什麼我們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後,幾乎與國際社會絕緣,同時,返回世衛大會居然要花38年的時間。直到1992年11月兩岸針對「一個中國」原則,達成了我方提出、對方「充分尊重、接受」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中各表)的共識,後被稱為「九二共識」。我個人執政8年來,就是強調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與中國大陸互動,務實處理兩岸諸多議題,才能成功爭取到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世衛大會等國際組織。我們認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及「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前提下,1971年的「一個中國」原則在兩岸互動中,已經具有若干彈性與包容的因素,使雙方有各自解讀空間。這個「一個中國」原則,與當年2758號決議所依據的「一個中國」原則已有相當不同;中國大陸在與我們互動過程中,也不能再否認「各自表述」的務實性與必要性。因此世界衛生組織邀請函中提及1971年聯大第2758號決議等涉及「一個中國」意涵,不能說與臺灣無關,否則為什麼我們等了38年才重返WHA呢?但它畢竟與當前兩岸關係實踐情形頗為不同,當時沒有「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21年後就有了,嗣後10餘年,由於1999年「兩國論」出現,兩岸關係又陷於跌宕起伏,直到2008年我們執政才有大幅度的改善與發展,關鍵也在「九二共識」。我國從2009年開始,已連續7年派衛生署長或衛福部長以「中華台北」的名稱,正式觀察員的身分,出席世衛大會。在過程中,並直接與世衛組織聯絡,不經過第三方。因此在這次世衛邀請函爭議中,「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可以成為我方面對2758號決議最有理、也最有力的回應。而「一中各表」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立場,在去(2015)年11月陸委會的民調中就有60.7%民眾的支持,可見這是一個可以處理「一中原則」的論述。現在民進黨已決定派未來的衛福部長林奏延參加5月23日在日內瓦舉行的第69屆大會,我們希望朝野政黨都能以國家利益為重,審慎因應,珍惜我們八年來努力的成果,不要讓這八年的努力白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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