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
修法加重詐欺刑責? 張揆請法務部研議
我國國人在肯亞涉詐欺一案受關注。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今指出,民國99年菲律賓抓到24位涉及跨國電信詐騙人士,其中有14位是我國籍民眾,14人100年被遣送到大陸。當時大陸完成偵訊後,14人送回台灣審判,2人判無罪、12人分別判刑1年4個月到3年8個月,但因一罪一罰,沒人單項犯罪超過6個月,最後都可易科罰金、不用被關。孫立群指出,對於外界要求修法加重詐欺刑責議題,行政院長張善政今早召集陸委會、法務部、外交部開會,會中指示法務部研議是否需要修法。準法務部長邱太三今接受電台訪問時說,如果修法加重刑度,其他罪也都要加重,台灣就變成重刑國家。且電信詐欺最高判5年,一罪一罰加上去,最重可判20年。媒體詢問,會不會有520前舊政府希望修法,新政府不主張修法狀況?對此孫立群說,張揆是指示對此事做研議,修法不可能在1個月內完成,「我們把基本功課做好,未來可提供邱部長參考,有更多客觀判斷資料」。如果加重刑度,的確涉及比例原則問題,這些都要考慮進去。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說,就算要修法,也是留待520後新部長上任後才決定,目前只是研議階段,不會倉促修法。目前法務部都已要求檢察官對類似案件從重從嚴追溯,量刑部分尊重法官獨立審判精神,只能把民眾意見轉給司法院、法院參考。陳明堂指出,民國95年後採一罪一罰,近年大陸對於我國量刑較輕也曾表示意見,但這是因為我國證據法則比大陸嚴格,是法治進步一部分。現在外界有加重刑責看法,法務部會研議是否修法,或是訂其他符合人民感情的法律規定。孫立群說,民國99年在菲律賓查獲我國籍民眾涉及跨國電信詐騙一案,是目前找到跟此次肯亞案較相近案例,當時受害者都是大陸民眾,詐騙金額超過人民幣1億。14人移送回台審判後,2人獲判無罪,其他12人刑期最重的是3年8個月,但39個罪加起來,沒有單項的罪超過6個月,全部可以易科罰金。孫立群指出,台灣涉及詐欺最重可判5年,大陸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外界因此提出修法加重刑責意見。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