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8日 星期一
印尼打我漁船 「幾乎槍槍要人命」
屏東琉球籍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兩艘漁船,21日通過麻六甲海峽,遭印尼公務船追趕並開槍;漁業署今天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船上發現的17個彈孔,主要分布在駕駛艙、睡艙中,幾乎槍槍要人命,漁業署長蔡日耀表示,他不會說這是蓄意殺人,只是調查結果,印尼的子彈確實是朝向有人的地方打。屏東琉球籍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兩艘漁船3月24日上午7點進到新加坡漁港,漁業署同時間派員至新加坡,調查受害漁船情形,今天公布調查結果。署長蔡日耀表示,漁業署人員過去時,兩位船長帶著一一地數彈孔,總共有17個彈孔,主要集中在駕駛艙,以及船員住艙的附近;9個彈孔在駕駛艙外面、3個在在船員住艙外、1個打中救生艇,3個穿過船上玻璃、1個打到煙囪。蔡日耀說,對比彈孔、彈頭碎片等,可以了解,印尼公務船都是集中攻擊駕駛艙、睡艙等有人的地方,並非如同印尼所陳述的對空鳴槍。蔡日耀說,這兩條漁船確有經過印尼的經濟水域沒錯,不過,根據國際相關法規,印尼雖然可以登船檢查,但是必須要透過無線電訊號,或者是燈號要求登船,而非立即開槍,關於印尼武力使用時機是否過當,將請外館協助,要求印尼釐清。至於印尼指出,我國兩艘漁船違法捕魚,蔡日耀說,透過每天回報的漁獲電子回報系統、每4個小時回報的船位發報器 (VMS)、每3分鐘回傳的航程紀錄器這3道系統來看,當時漁船的速度非常快達到7節船速,不會是在捕魚,此外,從印尼在youtube所撥放的影片來看,船快速航行也無法投繩、揚繩。蔡日耀說,麻六甲海峽常有海盜出沒,所以船長在無法了解對方的情況之下,加速航行,這是正常的狀態。漁業署今天出具相關證據指出,當時我國漁船船速不可能在捕魚,而且印尼公務船射擊我國船隻,幾乎槍槍往有人的地方打。記者董俞佳/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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