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三法今上午通過行政院會,將送立法院審議,綠色和平認為三法有助改善台灣漁業政策法令架構,且調高遠洋漁船違法捕魚、洗魚罰則與刑責,加強打擊非法,維護合法業者權益,是政府與各界向遠洋漁業改革邁出關鍵的一步,不過也質疑草案研擬過程不透明,未納各界意見,應盡快召開公聽會。去年10月,台灣因非法漁捕被歐盟祭出黃牌警告,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農委會提的「遠洋漁業條例」草案、「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及「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攸關遠洋漁業改革之漁業三法,回應歐盟要求。為去除黃牌警告,台灣須回報歐盟所提出11項改善建議的進度,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蔡佩芸表示,目前政府提出的改善方式,僅法律架構面有較顯著進展,但立法後是否有足夠配套措施能落實執行,仍有疑慮,呼籲立法前盡速召開公聽會,並成立跨部會小組,使法案更面面俱到。蔡佩芸表示,最新出爐的行政院版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中,雖然罰則明顯提高,但卻缺乏配套的監管措施和跨部會的合作,令人憂心空有法條卻無力執行。蔡佩芸舉漁業署2012年通過的鯊魚鰭不離身的規範為例,指出雖法條立意良善,卻因稽查配套不足,仍然非法頻傳。蔡佩芸表示,台灣上千艘的遠洋船隊遍布世界各大洋,在國際間展現強大的漁撈能力,但政府長期以來無力監管,讓非法捕撈事件層出不窮,耗費海洋資源,危及瀕危魚種,還拿到黃牌警告。行政院雖然提出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但遺憾的是,法案並沒有把宏觀漁業資源的永續思維作為重點,缺乏平?漁撈能力與管理政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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