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 星期四

206南台大震比照莫拉克補貼 政院核准

206大地震重創南台灣,台南市永康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5人死亡。 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0206大地震重創南台灣,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協助震災受災戶解決居住問題,向行政院爭取經費後,將比照莫拉克颱風受災戶住宅補貼方式,提供租金補貼、重建、重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行政院核准通過且內政部已發布作業規定。營建署表示,0206震災租金補貼申請人應為受毀損住宅的所有權人,且災害發生時,實際居住並設籍於該住宅者,發給期程最長二年,發給標準為戶籍內人口三口以內者,每月發給6,000元;戶籍內人口四口者,每月發給8,000元;戶籍內人口五口以上者,每月發給10,000元;每戶六口者,每月補貼12,000元;七口者,每月補貼14,000元;八口以上者,每月補貼16,000元。但已申請賑災基金會租金賑助、安遷賑助者,不得申請內政部租金補貼。另外,若是非受毁損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設籍於該住宅、但實際居住者,得由地方政府優先運用各界捐款予以租金補貼。台南市政府已公告0206震災租金補貼,今年2月6日至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重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自今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5日止,並追溯今年2月6日震災後皆適用,承辦金融機構包含土地銀行、華南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臺灣銀行、第一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兆豐銀行、高雄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及各農漁會信用部。高雄市政府也在2016年4月8日公告受災戶補貼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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