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周刊》曾用「馬英九身邊最神秘的大內總管」為標題,報導總統辦公室主任康炳政替馬英九收受電子業大亨捐贈的政治獻金2億元。康認為報導不實,而向《今周刊》及撰稿記者提告求償300萬元、登報道歉。台北地法院認為,《今周刊》及撰稿記者有盡查證義務且無惡意侵權,康炳政的名譽權應做較高程度退讓,判康敗訴、今周刊免賠,可上訴。《今周刊》在去年1月間報導,康炳政是30年來馬英九總統最貼身且信任的幕僚,2008年大選前吳清源曾找同為「交大幫」的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矽品董事長林文伯等約10人餐敘,席間眾人決定共同出資2億元作為給馬英九的政治獻金,並由吳清源負責將錢交給康炳政。康炳政提告主張,文章言論會使外界誤以為他有協助馬英九收受違法的鉅額政治獻金,會使他的社會客觀評價受貶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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