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殺人案兇嫌鄭捷。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北捷運殺人案被告鄭捷日前出庭致歉並提出三點聲明,引發討論。他的律師今天表示,這完全出於鄭捷的自由意志,律師沒有參與、授意或代寫。最高法院7日破例提訊死刑案被告,鄭捷一反過去寡言,說出三點心聲。他除了向死者及被害人家屬說「對不起,我做錯了」;原本想說早點被判死刑槍斃算了,但不想讓律師的努力被白費,轉而配合策略,希望透過律師的努力,讓法律往好的方向發展。鄭捷又以監所內所見所聞痛批,矯正署應該改名叫懲罰署,把收容人變成人型廢棄物,做高勞力、低智商的加工品讓手指變形,出獄後受到歧視,「監所根本是鎖鏈加工廠」;去年高雄監獄挾持案後,收容人提出的訴求也石沉大海。他的律師黃致豪投書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對此表示律師並無參與,沒有指導授意,也沒代撰或是協助鄭捷修訂任何字句;律師只事先提醒鄭捷,出庭時可能有發言機會,可預作準備,並事先寫在紙上方便宣讀。黃致豪認為,最高法院言詞辯論的訴訟程序,並非只為給被告發言機會,而是為了讓重要法律爭點的辯論、探索、與釐清。黃致豪希望,能多探究「正當法律程序」和「生命權」的概念,並且試著促成公民社會就這類議題的深入思考與對話。無論社會認為鄭捷罪行多麼重大,當他決定用可能是人生最後一次公開發言的機會來幫他人發聲,而非為自己求生時,或許某程度也可能反映了被告的思路以及心境歷程的轉變,正如在再黑暗之處,或許也可能有機會冒出一點人性的綠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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