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誇大宣傳化妝品 桃園市查獲64件

示意圖,非違規化妝品。 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母親節將屆,業者宣傳化妝品常用「排毒、細胞再生」等廣告詞,桃園市衛生局今年第一季已查獲64件廣告不實案,民眾選購時要留意。桃園衛生局今天指出,化妝品為母親節推銷重點商化妝品業者利用人類愛美的天性,向消費者宣傳「排毒」、「細胞再生」、「預防肥胖紋、妊娠紋」、「抗氧化」及「鎮定」等廣告詞句,這些字句都已涉及誇大不實或療效宣稱,可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之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鍰。桃園市衛生局為維護化妝品優質選購環境,每年均針對市面不實或宣稱療效之化妝品廣告進行查核,105年1至3月共查獲處辦化妝品違規廣告達64件,其中裁處以網路違規20件占最多。桃園衛生局表示,當觀看化妝品廣告應先注意是否有「oo粧廣字第yyymmxxxx號(oo:衛部或桃市等直轄市/ y:年份/m:月份/x:流水編號)」化妝品廣告核准字號,並且不可誤信誇大不實廣告,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均有持續監錄各傳播媒體,如發現化妝品廣告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等情形,將依法處辦,也希望民眾主動檢舉,共同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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