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 星期六

連這也貪!區公所課長涉侵占30萬關懷救濟金

示意圖。 ingimage資料圖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基隆市中正區公所戴姓社政課長、藍女姓雇員負責保管、發放「馬上關懷救濟金」,讓生活困難的民眾暫時紓困經濟,兩人3年前未按時繳回代保管的30萬元救助金,被會計室主任發覺有異,通報區長處理。基隆市調查站介入偵辦,依貪汙治罪條例移送法辦,檢方今起訴。起訴書指出,為方便作業程序,區公所會先支付30萬元,讓戴男暫時保管,若發放完畢,由藍女檢附單據,向區公所申請核銷,再撥款補足30萬元,未料,戴、藍女在3年前12月底未依規定繳回保管金額,被一舉查獲。戴男訊時否認犯行,頻說救濟金皆由藍女保管、發放,「我不清楚錢的去向,我沒有侵占」;藍女也否認犯罪,辯稱不知道款項為何短少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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