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一、二審法院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兇嫌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上午開庭生死辯論,全案辯論終結,最高法院定4月22日上午10點宣判。 記者盧禮賓/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造成4死22傷,一、二審法院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兇嫌鄭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上午開庭生死辯論,並且創下首例提訊被告鄭捷出庭。鄭捷的辯護律師團主張,本案在程序上有諸多瑕疵,例如偵查中鄭捷沒有律師陪伴,二審法院限制鄭捷的詰問權,二審法院也誤認鄭捷在第一次警詢至羈押的自白有證據能力,且警方案發時到鄭捷的大學宿舍搜索是違法行為。公訴檢察官反駁說,偵查中沒有強制辯護的問題,每次偵訊前,檢警也一定會告知鄭捷他的權利義務,警方到鄭捷的宿舍搜索,事前也經鄭捷同意。全案辯論終結,最高法院定4月22日上午10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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