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 星期三

勞團提學生兼任助理4亂象 籲勞動部查緝

高教工會今天表示,從部分頂大學生兼任助理可發現4大亂象,包括真勞動、假學習、假合意、假分流,犧牲學生助理的勞動權益,呼籲勞動部主動查緝「假學習、真勞動」怪象。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大工會、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師大分部、陽明勞權小組、交大勞權小組等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提出部分頂尖大學的學生兼任助理4大亂象,籲勞動部主動查緝「假學習、真勞動」怪象。台大工會秘書長曾稚驊指出,台大兼任助理分流雖採合意制,但很多老師仍誤以為學生納保會減少計畫補助經費,因此不敢聘勞雇型助理,而所謂的學習型助理工作內容其實和過去並無差別,只是現在必須多綁零學分實習或填寫學習計畫書。政大勞促會秘書長呂冠輝表示,學校開設服務課程,要求學習型助理修課,做的事卻和工讀生一樣,學校為了降低成本,還用行政干擾,讓學習型助理的薪水高於勞雇型,逼迫學生去選擇沒有勞健保保障的學習型助理。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陳炳權也指出,學校要求勞雇型助理每月工作80小時以上,學習型助理只要40小時,而研究生課業繁重,很難負擔每月80小時的工作量,且學校還推師徒制、行政學習等,工作內容和過去無異,卻要求填回饋表,就變成是一種學習。高教工會執行秘書高詩雯指出,從台大、政大、台師大等頂大的學生兼任助理可發現「真勞動、假合意、假學習、假分流」等4大亂象,不只犧牲學生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也規避雇主應承擔的勞健保費用,呼籲教育部暫停「學習型助理」制度,勞動部主動查緝「假學習、真勞動」怪象。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指出,勞雇型助理有一定保障,不能低於最低工資,而學習型助理則是學校提供老師需求而設,如研究生跟著老師做研究計畫,一部分可以作畢業論文,就屬於學習型,學校對於學習型和勞雇型助理可以有不同需求或要求,教育部尊重學校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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