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33歲彭姓男子與24歲楊姓男子去年8月藉口幫彭男慶生,找來朋友及一對姊妹一同飲酒,後來妹妹有事離席,30歲姊姊卻遭兩男灌醉性侵,新竹地院法官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彭男9月刑期,楊男7月、緩刑3年。判決書指出,彭姓男子去年8月生日前夕找來朋友楊男與一對姐妹同去慶生,4人飲酒狂歡。席間妹妹提早離席,留下姊姊與兩男「續攤」,姊姊另外又約了女性友人到竹東某PUB飲酒, 一行人喝到清晨,姊姊不勝酒力昏睡,2男藉口載她返家,卻將她載到竹東河濱公園橋下。兩男否認在橋下對被害女子性侵,指當時因2人太醉了、臨陣不舉,僅承認撫摸女子下體。被害女子則指控遭2人輪姦,但因女子前後證詞不一,且女子下體及內褲都未驗出兩人精液反應,認定彭犯乘機性交未遂罪、楊乘機猥褻罪,判彭9月徒刑、楊男7月,緩刑3年,期間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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