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 星期三

貪檢井天博定讞卻潛逃 監委查防逃機制

監委表示國內重大刑案有罪判決定讞卻潛逃出境時有所聞,已嚴重傷害國家司法威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監察院今天說,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貪瀆定讞,卻在發監前潛逃,凸顯防範被告潛逃相關機制有疏漏,監委王美玉、仉桂美已申請自動調查,要瞭解防逃機制為何沒發揮實效。監委指出,監察院曾在民國101年間調查井天博貪瀆案,並提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101年度判決井天博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井天博的貪瀆案件經最高法院判決有罪定讞,卻因逃匿無蹤,無法落實刑罰制裁,重創民眾對司法的信賴感並引發民怨。監委指出,國內重大刑案被告經法院有罪判決定讞、潛逃出境、規避司法制裁情事時有所聞,已嚴重傷害國家司法威信。監委認為,如果不能徹底從法制面、執行面深入檢討現行防逃機制的缺漏,難保下一個井天博潛逃案件不會再度發生。監委說,將深入瞭解現行防逃機制未能發揮實效的根本原因,如何在「防範被告逃匿以落實刑罰執行」及「保障被告人權」間達成?平?並釐清是否涉有機關人員的違失責任。圖為井天博二○一二年六月交保時,頭戴鴨舌帽和口罩,低頭不語離去。 聯合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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